*LGBT運動被認定為極端組織!
這份報告是對科學證據的全面審查,該科學證據駁斥了LGBT活動家提倡的神話和口號,他們假定同性戀是正常,普遍,與生俱來且不變的狀態。 這項工作不是“反對同性戀者”(因為信徒肯定會爭論 錯誤二分法),而是 為 他們關注的重點是隱藏在他們中間的同性戀生活方式及其權利的遵守,尤其是獲得有關其狀況和相關健康風險的可靠信息的權利,選擇的權利以及獲得專門治療以擺脫的權利從這種情況下,如果他們有興趣。
Содержание
1)同性戀者代表10%的人口嗎?
2)動物界中有“同性戀”個體嗎?
3)同性戀吸引力是先天性的嗎?
4)可以消除同性戀吸引力嗎?
5)同性戀與健康風險相關嗎?
6)對同性戀的仇視是恐怖症嗎?
7)“同性戀恐懼症”-“潛在的同性戀”?
8)同性戀運動和戀童癖(兒童性運動)是否相關?
9)同性戀權利是否受到侵犯?
10)同性戀與性放縱有聯繫嗎?
11)同性戀在古希臘是否盛行?
12)在同性伴侶中撫養的子女是否有任何風險?
13)同性戀吸引力的“規範性”是科學證明的事實嗎?
14)根據科學共識,同性戀是否被排除在性變態列表之外?
15)“現代科學”在同性戀問題上是否公正?